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乍听老约翰的这番话,宋默有些咋舌,转念一想,事情都过去一千多年了,和现在的他没有任何关系。他操哪门子的心?
他现在最好奇的是,梅尔斯亲王到底埋在哪里,为什么谁都找不到?
“因为他不在格里兰。”
不在格里兰?那刚刚老约翰和罗兰说,亲王睡觉的地方很近,是诓人的?
“不是,我没骗她。”老约翰勾起了嘴角,宋默总觉得他笑得有些不怀好意,“当年他的确把自己埋在了格里兰,可教会挖地三尺都找不到,是因为什么,领主大人,你想知道吗?”
宋默本能的点了点头,“因为什么?”
“因为,我在教会动手前,就把他挖了出来,埋在了另外一个地方。”
“另外一个地方?”
不在格里兰,却距离很近,还不容易被发现……宋默脑中灵光一闪,不会是,“翡翠森林?”
“是的。”老约翰点了点头,“我把他埋在了翡翠森林。埋他的地方,我用斗气设置了屏障,无论是教会还是魔族,都无法找到他。”
魔族的亲王,在老约翰的嘴里,就像是一件东西,被挖出来,做二次掩埋,然后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,眼睁睁看着魔族和教会在原来埋东西的地方挖地三尺,累得额头暴青筋,头顶冒氢气,始终一无所获……
在管家的智慧衬托下,教会和魔族实在很傻很天真。
“当时教会和魔族都不愿意放弃,分别派人留在格里兰,监视这里的一切,寻找任何可能的蛛丝马迹。”
“教会留下的人,是你?”
“是的,作为金色骑士,我责无旁贷!”
老约翰说得正气凛然,宋默听得一头黑线。他突然想起了穿越前的一个老笑话,包子和大米打架,不敌,找来外援粽子,粽子却一把扯掉粽叶,大叫“我是卧底”,那时,包子会是什么心情?
五雷轰顶吧……
当时的光明教会,怎么也不会想到,武力值最高的金色骑士,会和他们玩一场谍中谍吧?
“那留在格里兰的魔族怎么样了?”
老约翰一呲牙,“被我干掉了。现在教会的人,也已经不知道我的存在了。”
宋默心头狂奔过一群草泥马,此刻只有一个想法,什么魔族教会都弱爆了,不需要动脑筋,就能把史上最强悍的金色骑士当枪使的格里兰老祖宗,才是真正真的霸气侧漏,强悍威武!
话说,那位老祖宗知道老约翰喜欢他吗?
知道吧……
可他如果真有这种头脑,还会被魔族用五十枚金币就给坑了吗?还一坑一千七百多年……
领主大人纠结了。
123、第一百二十三章...
纠结了一个晚上,领主大人得出了结论,格里兰的老祖宗,是一个成功的花瓶,而且很可能是涂了黑漆的史上最成功花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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