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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p>迈出了腿,身体太笨重,怎么都跑不快,哼哧哼哧像是一头挪动的肉山。

白黎开了麦克风:“刘同学,刘同学,再不跑你家皮革厂就要倒闭了,男子汉,大丈夫,体重减不下来的人没有x生活。”

刘以斯深深怀疑昨天的自己脑子抽了,要不然怎么会自讨苦吃,给自己找了个恶毒后母,一夜沦落成传闻中的刘·辛德瑞拉·以斯。

“思蕊给他放一下我剪的视频。”白黎一屁股坐在草地上,开始背今天上课要默写的内容,说实话,大清早上历史课真是很想不开,除了催眠没有任何用处。

但时间点和著名战役以及意义还是要背的。

思蕊说:“好。”

于是它call了刘以斯,他气喘吁吁地问:“干嘛?”

思蕊:“就你这鸟样,上战场上战场,上了就变成死鸡!菜鸡!菜鸡!你是一只没有卵用的菜鸡!!”

刘以斯险些一口气没提上来:“我日,这不是那个教官的声音吗?”

“没错,我把他骂人的录了下来剪了个视频,现在免费共享给你鞭策自我。”白黎说,“不要客气,请叫我红领巾!”

刘以斯打了个寒战,他听说过,这位教官可是被军队里的人称之为大魔王的家伙,光听这声音都觉得后背发毛。

于是,堪比大家闺秀的小碎步终于迈得大了一点点。

*

同学们很快就发现了白黎和刘以斯走得很近,两个人上课坐一块儿,实战课组队训练,而一向不大理人“猪少爷”居然很听平民少女的话?

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?!

他们肯定谈恋爱了!

刘以斯有这样的体型还能留在机甲系,来头肯定不小,白黎刚刚得罪了朱莎,想要解决自己的麻烦,最好的办法就是抱个大腿。

可是,抱大腿也是分档次的:首先,同性比异性名声好,女生们不管怎么拍朱莎的马屁,旁人也不会觉得多么难接受;其次,抱的大腿越优秀,谄媚就不能叫谄媚,而是叫崇拜。

朱莎出身、能力、容貌皆十分优秀,任何人都能坦然地表示“她是我女神”,一点都没有媚俗感,只会显得自己品味高。

然而,刘以斯……异性,外表不堪的异性,除了家世没有任何拿得出手的异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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